原本用作确保中低收入人群寄居有所居于的公租房,却被个别承租人行径转租给他人牟利……昆明市公共出租住房研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近日公布《关于检举非法转租公租房的倡议书》,敦促遏止非法转租公租房不道德,违法者将受到罚款、5年内不得再度申请人等惩处。针对近期群众反映有个别公租房承租人、房屋中介机构行径公布转租公租房的信息,倡议书明确提出,公租房是国家获取政策反对,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租赁居住于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主体为国有公司,而公布转租公租房信息的不道德已相当严重侵害了被确保对象的合法权益。据介绍,根据《昆明市公共出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承租人私自转租已租用房屋者,须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列于个人住房确保诚信档案,并判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者,判处违法扣除3倍以下但不多达3万元的罚款,且5年内不得再度申请人公租房。倡议书还明确提出,部分房屋中介机构行径公布转租公租房非法信息,代理租赁已租用公租房房源,这些不法行为已相当严重妨碍市场秩序。
按照规定,为公租房承租人获取非法转租中介服务的房屋中介,将分担列于信用档案、罚款、中止网上签下资格等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pg电子平台-www.quotesz.com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4 www.quotesz.com. pg电子平台科技 版权所有
ICP备27667088号-2